问题 | 租赁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如下的: 1.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分别如下: 2.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4.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租赁合同通常约定多长时间 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定在二十年内。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三、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资料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 2.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如出租房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为年龄是多少岁的人等; 4.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5.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6.房屋拟出租前,出租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办理合法的房屋出租登记及备案手续等; 7.准备两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签字或盖章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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