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收养关系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关系生效的条件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收养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有关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协议的内容有: 1.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 7.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三、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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