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案件有哪些情况 |
释义 | 一、不起诉案件有哪些情况 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如下: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超过了犯罪追诉时效期限的; 3.被特赦的; 4.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属于其他法律规定不起诉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起诉后多久开庭 收到刑事起诉书后一般在2个月内会开庭。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应在受理案件后2个月以内对案件进行开庭后宣判,存在法定延长宣判期限的情形,则可以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下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即可。因此在被告人经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刑事起诉书后,一般2个月内会开庭。 ![]() 三、刑事诉讼费多少 刑事案件没有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不收取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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