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取结婚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
释义 | 一、获取结婚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获取结婚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结婚登记手续办理需要多久 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一般需要半天,办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三、办结婚登记证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网提醒您,办结婚登记证需要以下证件: 1.领证双方当事人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领证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1)如果结婚当事人为固定工或者退休职工,那么婚姻状况证明应由所在单位出具 (2)如果结婚当事人为待业或者是个体无业人员,那么婚姻状况证明应由居委会出具 (3)如果结婚当事人为待业人员或者是个体户,还应携带劳动手册或执照 3.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双人结婚证件照,照片的底色以红色和蓝色为主 4.再婚者还应携带离婚证或是法院所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5.因私出境的人员需要携带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6.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如果没有婚姻状况证明,还可携带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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