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种交通事故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释义 | 一、何种交通事故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交通事故情形如下: 1.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年检驾驶证的不赔偿; 2.故意放走全责肇事者的不赔偿; 3.拖着没有保险的车撞车的不赔偿; 4.机动车被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不予赔偿;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不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理赔诉讼时效有哪些划定 交通事故理赔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国家对律师费通常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果案件复杂、难度大、所需时间较多,律师费用可能是最低标准的4倍。这都需要双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商定。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