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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对哪些主体适用
释义
    一、行政处罚对哪些主体适用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3)具备必要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
    二、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60日之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几种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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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