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强拆的法律追责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违法强拆的法律追责标准是什么 违法强拆的法律追责标准是: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法强制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非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强拆人可以在非法强拆行为实施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法强制拆迁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被征收人未按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3.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4.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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