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专利与普通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国际专利与普通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国际专利与普通专利的区别是地域不同, 首先,只有国际专利申请,没有国际专利。专利是涉及国家主权的哦。 第二,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必须在中国首先提出专利申请。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三,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可以通过巴黎公约模式和PCT模式(后者的情况也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申请)提出国外申请。 具体流程很复杂,个人很难联系到国外的事务所代理外国专利申请,最好还是委托代理所办理。 二、商标权的特征 1、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可能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商标权以为自己是比较远的,但是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或者大型企业来说,商标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这种意义具体的表现为,如果被他人抢注的话,那将会给自己企业的效益带来极大的损害,被外国强队的话,我们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然后提出撤销申请的。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 专利在我们国家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国家释放一个国际专利申请和普通专业申请民主,重要区别是过程,却是第一次使用方面存在着区别,还有就是专利在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的,因此它是不存在国际专利,只存在着相应的专利申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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