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在适当情况下宣告专利权无效 |
释义 | 一、哪些人可以在适当情况下宣告专利权无效 可以在适当情况下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体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专利无效宣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的内容如下: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申请材料内容不合法、不完整; 3.办理程序违法; 4.可以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三、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如下: 1.异议人申请宣告无效; 2.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 3.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且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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