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招标流程 |
释义 | 一、如何进行招标流程 进行招标流程如下: 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二、重新招标的有哪些情形 重新招标的情形如下: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6.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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