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依然生效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依然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不一定依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就有效。具体条件包括: 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在多少日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三、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3.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4.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5.租赁期限 引用法条: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