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考验期有何时限要求 |
释义 | 一、缓刑的考验期有何时限要求 缓刑的考验期有的时限要求: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是怎么执行 缓刑的执行方式为: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2.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三、判缓刑还要坐牢吗 判缓刑不一定还要坐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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