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同居时的财产有哪些包括 同居期间的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认定同居共同财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法律网提醒,在认定同居共同财产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同居开始的时间; 2.同居前的个人财产的认定; 3.同居后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财产是否是共同出资举证比较困难; 4.涉及一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 两人分手,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电等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另一方则获得相应价值补偿。  三、同居有财产继承权吗 同居关系下的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要区分具体情况。 如果死者在生前有留下有效的遗嘱,表明死后将遗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赠给同居的另一方,则另一方对同居者的遗产有继承权。 如果死者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该进行法定继承,同居关系不同于法定婚姻中的配偶,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这种情形下,死者的同居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