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期限是多久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期限是长期有效,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提供材料有何种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提供材料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权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等。 ![]() 三、离婚财产分割流程 1.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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