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评判离婚过错方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评判离婚过错方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评判离婚过错方行为的标准是: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标准
    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两方面。
    1.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
    
    三、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如下写: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等个人情况;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的,离婚赔偿协议无效。
    3.离婚赔偿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4.离婚赔偿的时间要求;
    5.违反协议的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