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受伤的标准 |
释义 | 一、如何评估交通事故受伤的标准 评估交通事故受伤的标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哪些部门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如下: 1.司法鉴定中心; 2.司法鉴定事务所; 3.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限制侦查机构即公安机构、国家安全机构和检察机构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三、交通事故后如何去做伤残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通知时间做鉴定; 5.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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