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民工“血汗钱”追讨隐忧
释义
    
    几千块钱,在许多城里人眼里或许并没有太多重量,一桌上点档次的饭菜,或是一身显示地位的名牌,有也行,没有,也不会给生活带来太大影响;但对于许多农民工而言,那是他们辛苦了一年的血汗,是他们孩子明年上学的新书包,是他们久病亲人急需的一剂良药……。“血汗钱”,承载了他们太多生活的沉重和希望,所以,他们要不计代价的四处奔走呼号,为了并不复杂的生活。
    3.3亿元,黑龙江省劳动部门在2004年一年清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额,比前三年清欠总和的两倍还多出7000万,数以万计的农民工千盼万盼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透过这个令人兴奋的数字,在少人手、缺资金的劳动部门倾力而为的背后,还有着诸多容易被有意无意间忽略的隐忧。
    “法规不顶用,还是行政手段好使”
    拖欠农民工工资90%以上发生在建筑行业。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强,农民工占绝对主体,加之目前建筑市场本身的不规范甚至有些混乱:建筑管理队伍素质差,无法做到有效用工管理,很难使劳资两方达到和谐;一些皮包公司、冒牌公司依然存在,包工头非法承包、分包工程后产生的欠薪问题屡禁不绝。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崔俊民说,“相关建筑法规存在先天不足,工程开工之前,开发商只须预先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资金,而剩余的70%什么时候给?可以中间给,也可能竣工后给,事实上就是先交上30%的资金就合格了。”另外70%的资金风险已经逐级转向工程下游,处于最弱势的农民工,作为工程链条末梢却承担着最大的风险。
    崔俊民说,“现在很多建筑公司垫款干工程,靠贷款维持工程进度,相对强势的开发商而言,建设商处于劣势,过去在材料费上可赚取的差价早已收归开发商所有,现在他们只能挣人工钱,人工费再想多挣,就只能挣农民工的钱了。”
    建筑行业发生的农民工欠薪案,劳动部门的查处往往力不从心,而建筑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出手”却可轻松扭转劳动部门的尴尬局面。“现在虽然说依法治国,但远没有达到那种程度,一些法规并不顶用,还是主管部门的行政手段好使”,一位谙熟建筑市场游戏规则的业内人士说,“因为建筑主管部门手里有掌握着生杀大权,你不还工程款,明年就不允许你进入建筑市场参与招投标,这就等于断了建筑企业的生路,如果建筑企业一年没有活干,第二年就等于自动退出市场。”
    正是慑于这种压力,建筑主管部门一旦出头,一些欠薪案便会迎刃而解。这种超越规则的解决方式,实际暴露出的是相关法规的脆弱和行政铁腕的强势。
    基层法院:难走通的“绿色通道”
    对于劳动部门而言,许多案件通过行政手段无法处理,必须得走法律程序,在黑龙江省劳动部门所经办的后续案件中,有三分之二都需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而一些基层法院为讨薪民工开通的“绿色通道”却并不通畅。
    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令五申,“法院要积极为农民工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捷和畅通的渠道,简化各种手续,加快案件运转速度,要尽量运用简易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快立、快审、快执。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人身伤害赔偿金的案件,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和执行案件受理费,待结案时依据实际情况规定减免,严格控制、合理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基层法院的落实并不尽如人意”,崔俊民说,“有一个农民工欠薪案子,这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没钱、也不知道上哪去打官司,我只能以劳动部门的名义把他们介绍到某区的一个法院,经过跟这个法院的院长和立案庭庭长反复电话沟通,他们才受理了这个案子。四个月后,农民工又找到劳动部门来了,说法院那边立完案到现在还没有信儿,他们去找了好几次,法院的人告诉他们‘等到着吧,还得调查取证呢’,四个月没取完证,不可能吧,经过我们劳动部门干预的案子还办到这个程度,农民工自己去打官司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崔俊民介绍,去法院打官司的农民工本身已经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根本没钱支付诉讼费,然而上级人民法院对农民工打官司的体恤与照顾,到某些基层法院荡然无存了。把农民工拒之门外,工作量就少了,而诉讼费这个门槛正好可以用作“隔离带”。
    “有些法院可能案子比较多,要挑有标的额大的来办,农民工讨薪案办100个也挣不了几个钱,还费事”,崔俊民分析说,另外农民工也都不愿意去法院,因为他们普通担心:一是要钱,二是整得慢,三是怕里边有“猫腻”。
    “追讨工钱的农民工迫切需要法律援助,劳动部门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问题,他们就只有走法律渠道,法律渠道再不通,农民工就等于死路一条了”,崔俊民担忧地说,“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势必要对社会、对国家产生困惑。”
    “死案”造成局部清欠“死局”
    
    崔俊民介绍,“由于‘三无、两脱、一不清’而造成的死案,保守估计,累计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也得有1个亿。”正是这些由于这些“死案”,才使得劳动部门在的清欠行动局部出现“死局”。
    “三无”,是指欠薪案中的农民工,没有欠据,没有工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凭证,劳动部门就无法立案,更无法追讨。
    “两脱”,是指“脱钩”和“脱壳”。崔俊民说,“脱钩”是指根本没有建筑资质的企业,挂靠到有资质的单位,每年交一定的管理费,揽到工程开工拿到钱,与挂靠企业脱钩后“人间蒸发”了。而欠农民工的钱只能找挂靠单位要,但挂靠单位往往连自己职工工资都开不出来,追讨就断了线。
    “脱壳”是指国有企业摇身一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老总、总工、财务都没变,但留在原来企业了,从法律上讲,责任主体没有了,讨薪案就变成了死案。
    “不清”是指账目不清,一些地方的建筑单位以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双方发生过经济往来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甚至倒打一耙说农民工欠钱,而由于当地又缺少相关的仲裁、评估机构,所以使欠薪案出现“剪不断,理还乱”的局面。
    政府欠薪:“想要罚你不容易”
    在农民工工资拖欠主体中,政府欠薪能占到20%左右。而面对政府欠薪,劳动部门就显得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崔俊民说,“我们本身就是政府下属的行政部门,怎么向其它政府部门要钱,政府罚政府,从道理上也说不过去,拿他们没办法。”
    一些地方行政长官搞的政绩工程也成为农民工欠薪大户。崔俊民说,政绩工程来自于长官意志,某些领导让国有建筑企业为城市发展做点贡献,一句话就使企业不敢要钱了,因为国有建筑企业领导的任职位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政府的其它工程还要再干。某些地方领导在任时兴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什么“世纪广场”、“世纪大道”,升迁后还款任务却留给了后任,进而造成拖欠建筑单位工程款,而农民工又要跟着建筑单位吃“锅烙”。
    崔俊民介绍,仅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一家就拖欠农民工工资3000、4000万元,因为他有7.8亿元的工程款清不回来,其中有2.7亿元是政府拖欠的,公司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
    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是我国第一个由地方政府颁布的为农民工维权的地方性法规章,这个规章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使相关部在处理欠薪案时有法可依的同时,其力度也让略感遗憾。
    《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但实际操作中却困难重重,崔俊民说,“如果某市政府的工程没有交纳保证金就开工了,这个市的劳动监察大队能去处罚市政府吗?这个市下属的建设局能不批准它开工吗?”一些地方的行政干预不可阻挡,政府下属部门无法对政府首脑机关形成制约,此时的规章似乎成了一纸空文。
    农民工“血汗钱”追讨背后的隐忧,昭示着追讨之路的复杂与漫长,伴随着民主法制的日臻完善和“民本”思想逐步深入人心,我们希望:面对一年的辛劳,所有农民工的脸上都能绽开出他们当年面对丰收时的笑容。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