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劣种子销售罪的犯罪成立要件 |
释义 | 一、伪劣种子销售罪的犯罪成立要件 伪劣种子销售罪的犯罪成立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生产管理法规,生产及销售伪劣种子,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行为。 二、制售伪劣种子罪立案标准 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法律网提醒您,销售伪劣种子罪指的是销售假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三、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刑规定? 销售伪劣种子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任: 1.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土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