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营运应如何受到处罚 |
释义 | 一、非法营运应如何受到处罚 行为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运营归谁管 非法营运的管理部门包括行业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工商部门。两者各部门都有行政处罚权。对班线车辆和旅游车辆的管理依据是国务院的授权,由交通部门的运管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对出租车的管理一般属于交通部门委托运管机构管理。 ![]() 三、什么证据算非法营运 法律网提醒,非法营运证据包括: 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 2.当事人的称述。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 3.交警的执法记录等。 4.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构成非法营运的条件: 1.没有办理营运许可证。 2.从事营运,在道路上运送货物或者乘客的。 3.行为是有偿的。若缺少其中的一个证据,就可以认定证据不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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