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区别 |
释义 | 一、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区别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普通程序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程序,适用于各级各类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合议庭人数不同。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普通程序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审限不同。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简易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纠纷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二、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简易程序举证期限为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三、哪些民事诉讼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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