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案件受理费多少钱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案件受理费多少钱 起诉离婚案件受理费多少钱,需要具体分析: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起诉离婚的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案件审理完,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三、起诉离婚的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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