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下达多久后可以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判决书下达多久后可以强制执行 判决书下达15天后可以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1.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2.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3.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4.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已经依法送达生效,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裁判文书确定了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比如付款、腾房、返还物品、赔礼道歉等。 3.当事人未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4.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一般建议在符合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后,及早向法院申请,防止遗忘。 5.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 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手段和方式包括:扣留收入、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财产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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