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有纠纷找谁 |
释义 | 一、农村土地有纠纷找谁 农村土地有纠纷找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如果对政府处理结果不同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民土地纠纷的特征有哪些 农民土地纠纷的特征如下: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三、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办法 农村土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 1.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2.第三方进行调解;比如法院的庭前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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