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的房子拆迁如何补偿 |
释义 | 一、划拨的房子拆迁如何补偿 划拨的房子拆迁如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划拨房子补偿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 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后进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组织进行听证。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征地补偿安置人员等等。 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登记。 7.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8.依法交出土地。 ![]() 三、划拨土地补偿款不服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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