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排除妨碍纠纷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排除妨碍纠纷是什么意思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二、排除妨碍责任的构成要件 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 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 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漏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根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 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 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 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 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 妨碍状态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应当结合当时当地人们一般的观念判断。 三、排除妨害与消除妨害的异同有什么 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法律网提醒您,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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