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时加班不算加班费合法吗 |
释义 | 一、平时加班不算加班费合法吗 平时加班不算加班费不合法。 如果劳动者被安排在工作日、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一般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来发放加班费。但是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安排补休的,则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可以拒绝加班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公司要求劳动者加班的,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但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应当加班: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加班不给加班费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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