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宣判离婚的还需要领离婚证吗 |
释义 | 一、法院宣判离婚的还需要领离婚证吗 法院宣判离婚的,不需要再领离婚证。法院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判决书一般在上诉期后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当事人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仍想领取离婚证的,可以携带相关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构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要多久 离婚诉讼一般要三至六个月。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则会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三、单方面离婚诉讼如何撤回 单方面离婚诉讼的撤回是原告需要撤诉的应向受理案件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没有不予撤诉的理由后,即可以撤诉。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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