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怎么区分 |
释义 | 一、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怎么区分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区分如下: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区别主要在于法人的适用不同。民法典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而特别法人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二、非营利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非营利法人的条件包括: 1.具备法人条件 2.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 4.经依法登记成立 5.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6.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法律网提醒: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三、民法典非营利法人能否作为公司股东 非营利法人能作为公司股东。非营利法人可以从事商行为,只是不能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设立向所有的非营利目的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