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居间合同个人收入如何缴税的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居间合同个人收入如何缴税的 民法典中居间合同个人收入缴税方式是取得居间报酬后,属于劳务报酬,居间人应当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居间合同签定后多久生效 法律网提醒您,居间合同签定后即生效。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的,合同自成立时依法生效。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三、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包括什么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如下: 1.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 2.合同的标的不同。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这正是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3.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相对于行纪合同本身来说是外部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其在交易中仅是一个中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设定、产生。 4.“介入”不同。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