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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写了就有效吗
释义
    一、遗嘱写了就有效吗
    遗嘱写了不一定就有效,满足法定条件的遗嘱就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均满足,则遗嘱即可依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材料。
    
    三、怎么样办理遗嘱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嘱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
    3.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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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