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院传票必须要本人签收吗 法院传票不是必须要本人签收。 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传票,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会计工作中据以登记账目的凭单。 二、法院传票什么时候送达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传票一般自立案后七天内送达。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收到传票后不出庭的后果 1.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2.缺席判决。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