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类 |
释义 | 一、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类 合同的效力有以下四类: 1.有效合同,是具备合同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 4.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 二、一份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份合同有效的条件如下: 1.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内容是签约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利益。 如果财产分割协议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是有效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特殊事由任何人不得反悔。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规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意思表示虚假;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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