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签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一、刚签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刚签的租赁合同不可以解除,应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合同平等自愿原则。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 二、办理租赁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租赁合同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 2.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如出租房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为年龄是多少岁的人等; 4.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 5.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6.房屋拟出租前,出租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办理合法的房屋出租登记及备案手续等; 7.准备两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 三、房屋租赁合同不得超过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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