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类民间借贷法律不支持 |
释义 | 一、哪类民间借贷法律不支持 以下民间借贷法律不支持: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如下材料: 1.起诉书: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信息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供,没有也可以; 3.借贷纠纷的证据: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 4.民间借贷纠纷的,有接待协议的带上协议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没有协议的,有收据或者欠条的,带上原件,并复印三份提交法院。 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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