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公安机关能不能立案 |
释义 | 一、侵占罪公安机关能不能立案 依据相关的规定,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该类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侵占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 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 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4.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二、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 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罚。 ![]() 三、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盗窃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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