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疏忽导致损失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员工疏忽导致损失如何处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如果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提出辞职的。这个是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提前3天还是提前30天,都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即便没有提前3天或者30天,用人单位也无法对劳动者进行处罚,但如果因为没有提前辞职给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劳动者追偿。 三、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三)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四)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六)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七)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八)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九)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十)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员工疏忽导致损失如何处罚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疏忽导致损失的,作为员工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的,但不会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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