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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是自己去做吗
释义
    一、工伤鉴定是自己去做吗
    工伤鉴定是自己去做。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鉴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不管是任何人想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话,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鉴定部门才会具体的针对员工的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并且工伤鉴定是需要在工伤认定完成以后才可以进行的。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三、工伤鉴定后工资还正常发吗
    工伤鉴定后工资还正常发。工伤鉴定后一年,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法律网提醒您,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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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0: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