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能离开居住地指什么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不能离开居住地指什么 取保候审不能离开居住地指犯罪嫌疑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地市。取保候审以后,由被取保候审人的户籍地派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负责管理,派出所有权在任何时候找取保候审人进行谈话。另外,办案单位也可以随时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传讯,传讯三次无正当理由不去的将被逮捕。 二、取保候审申请怎样写 取保候审申请应当写明: 1.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3.写明申请事由。 4.写明事实和理由。 5.写明申请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三、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应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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