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拥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 |
释义 | 一、拥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 拥有居住权的房子不能出租。 居住权人是无权进行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因为居住权人只有居住这套房子的权利,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网提醒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协议书没有公证有效吗 居住权协议书没有公证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居住权的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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