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管辖申请书 |
释义 |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指定管辖申请书 ××水辖申字〔 〕 号 ① 水利局(部、厅): 关于 ② 一案,我局与 ③ 水利局就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特申请你局(部、厅)指定管辖。 附:有关材料 (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指定管辖申请书样本的说明 一、本文书样本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1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8条的规定制定的。 二、指定管辖申请书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时,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时通用的法律文书。是内部运转的法律文书。 三、填写本法律文书时须注意: 1、①处填写发生争议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②处填写案件名称; 3、③处填写就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另一方水行政主管部门; 4、附件。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附后,以便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管辖权归属。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指定管辖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哪些情形适用指定管辖? 哪些情形适用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的原则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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