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工人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上的区别 |
释义 | 一、雇佣工人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上的区别 雇佣工人合同和劳动合同在法律上的区别如下: 1.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雇佣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雇佣合同的雇主可以是自然人、企业、公司。 2.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3.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佣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形式不同。法律对雇佣合同的形式没有要求,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二、雇佣关系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雇主辞退雇员,一般是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违约的,雇员可依据协议要求赔偿违约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三、雇佣关系交社保吗 法律网提醒,签署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因为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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