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如下: 1.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是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 2.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3.借条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二、借款合同的利息如何进行计算 借款合同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利息=本金×天数×利率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4.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5.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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