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单位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被单位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被单位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下列资料: 1.《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二、劳动仲裁视为撤回是否可以起诉 劳动仲裁视为撤回可以起诉。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劳动仲裁请求可再次申请仲裁,视为撤回仲裁请求的不得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想撤回仲裁请求,是可以的,是充许的,只要仲裁裁决尚未送达,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请求,而且,撤回仲裁请求后,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也应当受理。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三、劳动争议仲裁多久结案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一般需要45天。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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