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辞职后怎么申请就业补助金 |
释义 | 一、工伤辞职后怎么申请就业补助金 工伤辞职后申请就业补助金的方式是,劳动者因工伤离职后,如果依法应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可直接通过提出申请、向社保经办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向单位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等方式来取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辞职有没有时间限制 工伤辞职没有时间限制。 1.在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发生后,受伤的工人可以主动离开; 2.在收到劳动能力评估结果后,受伤的工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工作条件选择辞职,或者他们可以选择继续在雇用单位工作; 3.雇主应支付一次性工作相关的伤害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雇佣补贴,并在辞职时进行赔偿。 工伤主动辞职赔偿如下: 1.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2.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 ![]() 三、工伤保险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单位应该承担费用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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