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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是多少
释义
    一、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是多少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法律网提醒您,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三、征收农村土地的程序
    征收农村土地的程序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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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