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爆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爆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意思 爆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 1.爆炸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爆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爆炸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爆炸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爆炸罪的处罚有哪些 爆炸罪的处罚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三、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 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爆炸罪全部构成要件,即为既遂。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刑法》第115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 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看,该罪是举动犯,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爆炸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一定条件下就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无论是否引起严重后果,都是既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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