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诉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诉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适行逮捕的情形包括: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 二、逮捕和批捕怎么区别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批准逮捕。 ![]() 三、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网提醒您,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犯罪分子可能会被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犯罪分子没有社会危险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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