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赔偿款要怎么给受害人 |
释义 | 一、诈骗罪赔偿款要怎么给受害人 诈骗罪赔偿款给受害人的方式: 诈骗案件中的赃款不是由法院退给受害人的,诈骗案中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的,应当退还给受害者。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诈骗罪能宣告缓刑吗 法律网提醒您,诈骗罪只要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有缓刑。如果行为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符合较轻标准、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判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就可以适用缓刑。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 三、诈骗罪可以减刑吗? 被判处为诈骗罪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要求范围内,是可以被减刑处理的。在相关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因触犯的法律被判处了刑事处罚的罪犯,如果在接受刑罚期间,能遵守监狱规则,表现有后悔改过之意加之一些戴罪立功表现的,都可以给予减轻刑处理。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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