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欠条故意写错名字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打欠条故意写错名字怎么处理 打欠条故意写错名字这么处理: 欠条写错了名字的,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名字,或者重新签订,当事人之间签订欠条的,应当包括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债务的具体情况,偿还债务的具体日期等。 二、打欠条怎么打才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法律网提醒您,打欠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式; 5.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6.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欠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欠条的有效期是三年。 1.欠条有效期的规定:欠条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注明了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期是3年,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期也是3年,但从双方欠款关系成立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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