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赔偿吗 |
释义 | 一、给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赔偿吗 给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一般没有赔偿,但若因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因素,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手续如下: 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接; 2.再由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结清员工的工资; 3.单位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劳动合同赔偿n+1和2n的区别 劳动赔偿n+1和2n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离职性质不同。2n意味着双倍补偿,原因在于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n+1意味着双方有主观、客观原因导致的离职,属于正常经济补偿; 2.n+1与2n在+1上存在区别。+1为所谓的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么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无过失性辞退的3种情况下为N+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即2n。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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